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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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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计生监督所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聘用制编外人员及卫生计生监督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者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查看。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原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员工因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含试用期)而辞聘(解聘)的,且辞聘(解聘)后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认定时间均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相关证书及证明于资格复核时提供。

在职人员应在资格复核阶段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与考察时提供。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应于2021年3月1日9:00~3月7日18:0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报名表。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者的联系电话应当准确无误,请保持畅通,以便能及时联系。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以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的时间,申诉时间为3月1日9:00~3月8日12:00。

3.资格复核: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于2021年3月10日~11日9:00-12:00,14:30-17:00到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一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

1.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复核符合条件的即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管理方式进行,试题内容为公共面试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面试成绩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排名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clq.fuzhou.gov.cn)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考察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综合方面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因报考者自动弃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五、公示、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按招聘岗位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聘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复核及面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其他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咨询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28934799 ?0591- 83306156

监督电话:0591-28926008

九、相关事项规定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时,必须于2021年5月15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于7月31日)前将相关人事档案资料按要求寄到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的25名工作人员为卫健系统聘用制编外人员,在聘用合同存续期间,实行与编内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级聘任方面,参照编内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制编外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或个人行为参加脱产进修。

2.区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的10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为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每人每月3800元(含五险一金)发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4.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福州市长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计生监督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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