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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红兴隆人民法院2023年8月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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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红兴隆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招聘数量

院机关书记员1人、辅警1人;基层人民法庭书记员2人。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院机关岗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基层法庭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7年9月至2005年8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院机关书记员1人,性别不限,户籍限定为红兴隆管理局局直农垦户籍;

2.院机关辅警1人,男,身高175cm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户籍限定为红兴隆管理局局直农垦户籍;

3.清河人民法庭书记员1人,性别不限,户籍限定为八五三农场户籍;

4.饶河人民法庭书记员1人,性别不限,户籍不限。

(三)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情形的。

具体公告内容及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xlfy.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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